船舶管理(船舶驾驶专业)目录
1、船员管理 - 第一节深入探讨的是国际《STCW78/95公约》,它是全球船员培训和适任标准的基础。 - 我国为履行公约,制定了相应的立法和规章,确保船员权益和航行安全。 - 船员职务规则是船员操作的关键部分,节选其中重要部分供学习。
2、基础理论教学 《航海学》:为学生奠定海上航行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航海规则、航线设计等。《船舶结构与设备》:详细介绍船舶各部分结构及其工作原理,培养学生对船舶设备的理解和操作能力。专业技能培养 《船舶操纵》: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训练学生的船舶驾驶和操作技巧。
3、本教材的核心内容围绕船舶管理展开,首先详细阐述了国际法规,如《STcw78/95公约》和《SOLAS74公约》,这些规定对于船舶操作和海上交通安全至关重要。中国方面,包括我国的履约立法与规章,如《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针对船员管理、甲板部值班和职务的详细规定。
4、主干课程: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英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船舶机构与设备、航运管理、船舶操纵、海员心理学、国际航运市场、海运业务和海商法等。
5、本书的核心内容涵盖了船员职务的详细讲解,包括他们各自在船舶运营中的角色和职责。此外,它深入探讨了国内关于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和相关规定,这些都是确保海上航行安全和合规性的基石。
MARPOL是什么公约?
1、MARPOL是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它的含义是为保护海洋环境,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有关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方面的安全规定的国际公约。最初于1973年2月17日签订,但并未生效,现行的公约包括了1973年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的内容,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
2、MARPOL 73/78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海事环境公约之一。该公约旨在将向海洋倾倒污染物、排放油类以及向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等污染降至最低的水平。它的设定目标是:通过彻底消除向海洋中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而造成的污染来保持海洋的环境,并将意外排放此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降至最低。
3、摘要:2016年10月28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在第70届会议上以第MEPC.277(70)号决议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的2016年修正案,该修正案已经于2017年9月1日被各成员国接受,并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生效。
4、对于船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MARPOL公约附则VI增加了VOC管理计划,以控制这类污染物的排放。同时,燃油的获取便利性也被纳入考虑,以确保实施标准的可行性。总的来说,MARPOL公约附则VI在船舶空气污染控制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规定,旨在通过综合性的措施,有效减轻船舶活动对区域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
5、内容:第一条本公约的一般义务1.各缔约国保证实施其承担义务的本公约各条款及其附则的各项规定,以防止由于违反公约排放有害物质或含有这种物质的废液而污染海洋环境。2.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凡引用本公约即同时构成引用其议定书及各附则。
6、isp代码。国际海事组织也开发和采用国际海员碰撞法规和全球标准,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法规搜救、国际海上交通的便利,载重线,危险货物运输和吨位丈量。
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五种航行制度
公约中的具体制度包括:过境通行制度,主要适用于国际航行海峡,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那样,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在特定条件下快速通过,需遵守一系列规定以尊重沿岸国主权。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制度。所有国家都有权在公海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及科学研究。各国有权在公海建造人工岛屿或设施。这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际法的其他规则,包括不得设置于航道、设置物应符合有关的国际标准等。
作为一项基本海洋法制度,航行自由制度在《公约》中被具体细化为五种航行制度:一是无害通过制度,即所有国家(不论沿海国或内陆国)的船舶,均有权无害通过领海。至于军舰无害通过领海是否要事先获得批准,国际法上并没有统一标准和实践,有的国家要求批准,有的则没有要求。
关于航行制度,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旗帜在公海中自由航行。任何国家不得对在公海中合法航行的别国船舶加以阻碍。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登记国称为该船的国籍国或船旗国。
公约内容丰富,共分为17个部分,包括领海、毗连区、国际航行海峡、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海洋权益、公海床底及其资源等。它不仅规定了12海里领海宽度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还明确了沿海国对大陆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要内容如下: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归属和经济资源开发等,以及航行、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国际规范。确定了领海宽度为12海里。确认了沿海国对200海里以下其海底资源的主权权利。确定了大陆架定义。
关于航海的马尼拉公约
马尼拉公约是航海领域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确保海上航行的安全和效率。该公约起源于航海领域对船舶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它规定了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措施。
STCW公约(马尼拉公约)公约附则主要内容 公约附则分6章,阐述了公约的技术条款。 第一章 总则 有4个规则 规定了证书的内容和签证的格式以及证书应有英语译文;对从事过本航行服务的海员要求有所放宽的原则;规定了行使监督的范围以及允许船旗国当局通过执行监督的缔约国等方式,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消除缺陷。
年,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即《STCW公约》。该公约于1984年4月生效。公约首次规定了国际上可以接受的船员的最低标准,对于统一世界各主要航运国家关于海员培训、发证与值班的标准起到了巨大作用。
一种是具有大专 文聘才有资格考大副,另一种现在马尼拉公约 规定可以延长海上资历,就是做二副时间要长些!不过你现在可以直接套读 函授大专,正好三年,中专毕业,大专也拿到啦!2全齐美,一般三年学费 6000--8000这样!各个学校学费不一样。
按20规则要求资历是,5年内不少于18个月的海上资历(不含实习资历)。以上资历和培训都满足,就可以换三副的证书了。以下是航运e家根据海事局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20规则出的海船船员晋升图,你可以仔细看看。
就业还行,就是你晕船不,对工作环境了解多少,如果去的话,推荐你上面说的青岛的,广州的和山东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