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区域管理职责分工(船舶管理部门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29阅读次数:32

大副、二副、三副怎么分工

二副主要负责船舶的航行安全事务。他们监督并操作航海设备,如雷达和自动导航系统等,确保船舶按照预定的航线航行。此外,二副还负责航行中的值班安排,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执行船长的指示。三副 三副在船舶上的职责主要是维护船舶的日常秩序和船员的福利。

大副:(1)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航行设备。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大副:职位仅低于船长的船舶驾驶员,负责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二副:职位仅低于大副的船舶驾驶员,负责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三副:职位低于二副,负责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船员甲板部没有四副这一职务。

二副则主要负责船舶的导航和通信工作。他们需要熟悉各种导航设备和技术,制定航行计划,并在船长的指导下执行航行任务。同时,二副还需要管理船舶的通信设备和系统,确保与外界的通信畅通无阻。例如,在复杂的海域或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二副需要利用导航设备精确计算船舶的位置和航向,以确保航行安全。

船舶维修管理职责

1、在船舶维修管理中,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明确: 规划建设科技处扮演着关键角色,负责汇总全局船舶的年度修理计划,并密切关注修船动态,确保信息同步至部备案。他们对船舶修理过程实施监督,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全局船舶修理年度计划的汇总,掌握修船动态,同时报部备案。另外,对船舶修理进行监督,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技术支持。

3、市港航管理机构负责审查船舶修造企业的资质,监督管理船舶设计和修造市场,指导区县(自治县、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机构的工作。港航管理机构受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施处罚。工商、公安等部门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船舶修造业的管理工作。

4、-联系与办理修船竣工后船舶动态的各项准备工作。-修船过程中对出现的较大的技术问题或变更扩大工程项目应及时向技术部主管工程师提出说明和要求。-在修船工作中船长不允许随意追加变更和扩大原定工程项目。

5、为了管好、用好、养好船舶设备,将全船设备实行分工管理按项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将日常养护、预防性检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使船舶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船舶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6、船长是负责船舶的指挥、管理和安全的高级职务,职责范围广泛。他们要领导船员团队,确保船舶的运营和维护,同时也需要保证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船长的职责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船长需要负责船舶的运营和维护。船长必须了解并掌握船舶驾驶、航行规定、导航知识等技术方面的知识,确保船舶在航行中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港和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五条 具有历史习惯的两个市、县以上共同生产作业的渔业水域、滩涂,由省或者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有关的市或者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共同监督管理。

4、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上休闲船舶经营活动管理,保障休闲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6、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远洋渔业船舶发生水上安全事故,由船舶所属、代理或承租企业向其所在地省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报告,并由省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向农业部报告。中央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发生水上安全事故,由中央企业直接报告农业部。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核心目的是强化对渔业港口和船舶的管理,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益,确保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推动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的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中,第六章专门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首先,渔业港口被定义为专门为渔业生产服务,提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的设施。这包括人工港口,如具有渔业专用码头、水域和锚地的综合性港口;以及自然港湾,它们专为渔业船舶的活动而设立。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第二章主要涉及渔业港口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六条提到,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需与多个部门合作,依据国家规划和本省需求,编制全省渔业港口布局规划,经批准后实施。规划需考虑资源合理利用,符合海洋、海域、土地及城乡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第四章中详细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的责任与义务。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实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舟山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负责管辖区域的水上安全监管和船舶污染防止工作,同时监督执法活动,确保统一标准的执行。 协调并管理区域内水域内的锚地、作业区、调头区、养殖区、挖沙区、禁航区等区域划分,以及水上活动区域的审批。 审核与通航安全相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水上施工项目,审批相关施工船舶的安全措施。

2、舟山海事局指挥中心(船舶交通管理站)的核心职责是监控和管理辖区的水上交通,确保航行安全。其工作包括实施水上交通管理,组织航行安全保障,发布航行通(警)告,处理水上交通安全信息,监控VTS和CCTV,以及组织季节性水上安全活动。

3、主要负责掌握辖区动态海事监管信息,具体负责实施辖区水上交通管理和组织、相关航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航行通(警)告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动态信息处理、VTS和CCTV监控值班、季节性水上安全工作;履行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职责,承担日常值班和应急反应(包括油类及化学品污染应急反应)的现场指挥和现场支持等任务。

4、这个海事局不仅负责维护这片海域的安全与秩序,还扮演着连接陆地与海洋的关键角色,对于保障海上交通、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周一至周五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根据浙江海事局查询显示,舟山海事局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周六周日休息。舟山海事局开始筹建,于2001年2月8日正式授牌成立,2001年4月1日正式对外全面履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6、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