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几月施行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本题考查时事热点。《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在法律层面有效增强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是依法推动长江流域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3、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于2020年12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1、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作为水利部的流域管理机构,其职能范围覆盖长江流域及澜沧江以西区域,行使着水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责。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长江委,创建于1950年2月,源自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2、副部级。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为副部级单位,由水利部与湖北省双重领导,以水利部领导为主。所以长江水利委员会属于副部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秉持着以人的需求为中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推动可持续的水利发展。其核心理念是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强调在保护与开发之间寻找平衡,遵循在保护中开发,于开发中保护的策略。
4、长江的守护者——长江水利委员会 溯至1950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成立,作为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区域的水行政主管机构,同样隶属于水利部,享有副部级的地位,致力于流域水资源的协调与保护。
办采砂证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1、需要水利部门进行批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审查,报审请示文应包含对采砂项目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及现场踏勘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在长江河道采砂及其他河流保留区采砂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其他河流可采区采砂应提交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2、采沙许可证须当地沙石管理站、土地局,水利部门、水务局认可。
3、采砂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向水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代码、申请理由、采砂船舶和船员证书、开采性质、种类、地点和范围等材料,水务局进行审查,对符合采砂规划和其他条件的,予以批准。
4、接收申请 进行审查 作出决定 制作和发放许可证 公开决定 提供许可服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河道非法采砂怎么定罪
法律分析:河道是非法采砂,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刑法中非法采矿罪进行刑事处罚,河道采砂本身就是非法开采开采矿物资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采河沙犯法吗非法开采河沙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开采河沙的处罚标准如下:(1)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三)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挖海砂的。
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如何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第四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
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是针对该省河道采砂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从采砂许可、采砂计划、采砂设备和采砂现场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 河道采砂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的原则。河道采砂管理是指为防止在河道内滥采、乱挖砂石导致的毁滩塌岸、河势恶化对河道防洪和航运安全造成影响,通过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内从事开采砂石(以下简称长江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长江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河道(长江除外)内从事开采砂石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