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简称“适任证书”)所需的考试、评估,以及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发放与管理。这些证书适用于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和特定岗位的值班人员,如水手和机工。
对于内河船舶,驾驶员所需的证件是内河船舶驾驶证,也被称为适任证书。要获得这个证书,必须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的职业考试。这个考试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评估船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而实践操作则考察船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要求如下:在海上服务资历列中,申请人需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获得相关资历。对于无限航区职务晋升,要求6个月在无限航区船舶任职,其余时间可任职于沿海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的船上见习需在通过所有科目和项目后进行,并在指定记录簿中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的适任能力验证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评估两部分,以确保其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全面考察。理论考试主要侧重于评估船员对海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通过考察其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测试其专业素养的扎实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 船长、高级船员和负有值班职责的普通船员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时,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或承认另一缔约国适任证书的签证。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4、在中国,船员适任证书的等级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首先,按航区划分,船员资格分为四个类别: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分为甲、乙、丙、丁类),其中水手和机工的证书仅限于乙类和丙类,对于乙类和丙类航区作业。
5、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6、第一,关于规则名称的调整。取消原来的“评估”两字,将规则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船员条例第十条明确了适任考试是取得适任证书的条件,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两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威海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渔船的检验、登记以及进出渔港签证,渔船船员的考试、发证,渔船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渔港水域内渔船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的发证规定详细规定了不同级别船舶所需的职务船员配备标准。对于500总吨以上渔船,必须配备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而200至500总吨的船只则需配备船长和至少两位副驾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海洋渔业船员技术水平,保障渔业船舶航行和生产作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5米以下船舶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如果您所有的5米以下动力船仅用于个人出行、游览等使用,则需要办理船舶检验、登记,并取得相关证书;其船舶驾驶人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适任证书。如需经营性载客,必须公司化经营。
法律分析:海事局要去水线长度5米以下的不需要办证,6米的钓鱼艇水线长度在5米左右。
法律分析:其船舶驾驶人员应当经过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船员考试发证机关)考试合格,持有相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方可航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七条:中国籍船舶上应持适任证书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长度不足五米的小船在防城港需要办证。
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度小于五米的船舶应当登记,持有规定的证书。只是这些船舶不适用“船舶登记条例”设定的登记制度。
大连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如何规定
适用于中国籍海洋渔业船舶上的船员,以及在外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中国籍船员,获取《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考试、考核、发放和相关管理工作,都将遵循本规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者需满足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船长、轮机长),初中以上文化水平(驾驶员、轮机员),并持有经渔港监督机构认可的海上资历。
第十三条 电机员甲类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发电机总功率500千瓦以上渔业船舶,甲类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发电机总功率500千瓦至1200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甲类三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发电机总功率500千瓦至800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电机员不设乙类证书。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证的决定。第八条 基础训练合格证有效期为五年,持证者应在有效期最后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证书,申请换证者应向考试发证机关递交下列材料:1.《渔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审证申请表》;2.一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两张。